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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哭了!只因合同多6个字,4000多平知名餐饮店10年拒交房租!

话可以乱说,但是合同可不能随便签。

毕竟,在法制化越来越健全的背景下,法律是保护每一个人的最终武器,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合理。

在常人看来,租房开店交房租,天经地义。可是,法律并不这样认为。

近日,南京知名餐饮企业真知味饮食娱乐公司(简称:真知味)十年来拒绝交房租竟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房东南京嘉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嘉业)哭晕在厕所。

之所以会造成这种结果,只因为合同上面多了6个定义不明的字,最终导致十年未交房租。

1 合同多 6个字,房东哭晕  

2010年,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顺利落成,地段位于南京河西CBD区域,这里本应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中心,然而南京嘉业在招商的过程中却非常困难。

南京嘉业为了吸引当地知名餐饮品牌真知味的入驻,两家公司在2010年签订了一个租赁合同,租期为15年。南京嘉业承诺为真知味提供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房东哭了!只因合同多6个字,4000多平知名餐饮店10年拒交房租!

其中关于免租期是这样描述的“免租期取店铺正式营业之日与嘉业国际城 SHEWALK购物中心全面正式营业时间上的后者之日起6个月。  ”

这句话的意思非常简单,意思就是在购物中心全面正式开业之后的6个月内是免房租的,从第7个月开始,正式开始算房租。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真知味可以10年不用交房租呢?

双方合同的争议点就出现在了“全面正式营业”这6个字上面,真知味认为10年来南京嘉业从未正式全面营业,因此,公司理应一直处在免租期。

南京嘉业这边当然不这样认为,因为南京嘉业在2011年1月份开始试营业。试营业8个月后,2011年,9月28日,南京嘉业为嘉业国际城购物中心举行了盛大的开业典礼。

站在南京嘉业的角度来看,9月28日就是购物中心全面正式开业之日。按照合同,免租期截止到2012年3月27日,从3月28日起,真知味需要为此支付相应的租金。

2017年10月份,忍不可忍的南京嘉业向真知味发出了《催款函》,主要催收2012年3月28日-2017年9月30日的租金和管理费用。

真知味对此并未理会,并且持续经营。忍不可忍的南京嘉业曾三次将真知味告上法庭,但是真知味都是以胜诉而告终。

因为站在真知味的角度来看,自己也很冤。品牌创始人沈加华表示,当初这里我们根本不想去,由于硬拉我们过去,并给了一些优惠措施就过去了。当初南京嘉业承诺要将购物中心建成“一流综合体”,由于营销、招商等存在问题,以至于现在商场大量商户关店,并未达到全面正式开业要求。更为重要的是,真知味在这里开店10年,亏了将近5000万。如果搬走的话亏损更多。

2 签合同千万不要留下漏洞  

我们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来看,不管是南京嘉业还是真知味都是受害者。南京嘉业损失的巨额的租金费用,而真知味则因为没有足够多的消费者而拒绝买单。

假设南京嘉业与真知味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租金起算日为2012年3月28日,那么真知味不管赚钱还是亏钱,那都必须按照合同交相应的租金。

说白了,南京嘉业在合同中给真知味留下了一定的漏洞。恰恰真知味的盈利状况因为南京嘉业营销不力而十分惨淡。

其实,在我们签合同的过程中,漏洞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我曾见过一个人因为欠条写的存在歧义而被欠债人故意赖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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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在签合同的过程中避免被对方钻漏洞呢?

最需要关注的是时间、地点、人物、数量、规格等等,只要能用数字代替的一定要用数字代替,不能用数字代替,并且表述中可能存在争议的一定要对争议词汇做出相应的准确的定义或者经过律师专业指导  。

比如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会约定发薪日为每个月的某一日。这样在公司发生欠薪之后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进行上诉。假如公司跟你说你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发,那么公司就可以在月初给你发,也可以在月末给你发。时间的不精确会让合同产生一定的漏洞。

再比如说,我们跟某个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了多少钱购买多少箱某个东西。这样就会存在非常明显的漏洞,如果利益足够大,就会有合作方去钻这个合同的漏洞。

这个合同的漏洞就发生在只约定了产品,并未约定产品的规格。比如说你订购的是500ml/瓶的可口可乐,每箱有24瓶。因为你与对方只约定了产品和箱的数量,并未约定规格。对方则可以给你发送330ml/瓶的可乐,而且一箱可能只有12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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