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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面提速提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州关于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该市创文实际,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制定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抓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取得新成效,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在周边环境整洁方面,该局积极配合市住建、市综合执法、市工信、市卫健等部门,在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持门前路面(空地)整洁,门前垃圾及时清扫,保持店面周边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无污物的同时,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在餐厨要设置专门垃圾投放容器,不得将潲水和垃圾倾倒在街道两旁,做到及时清理垃圾桶,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不对周边卫生和空气造成污染。

在就餐场所干净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工信、市卫健等部门,在加大检查、督促整改的同时,要求餐饮经营单位,要着力为消费者创造一个优雅美观、色调和谐和舒适、清洁、愉快的就餐环境;要指定专门卫生人员负责就餐区日常清洁,保持桌面、座椅、墙面、地面清洁,门窗洁净明亮,每日收档后对就餐场所、菜单簿、保洁设施、人员通道扶手、电梯间等消费者频繁使用和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要定期清理就餐场所的空调、排风扇、地毯等设施或物品,保持就餐场所空气流通、干净卫生;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并从材质、形状、规格、标识等方面予以区分。同时,卫生间不宜直对就餐区,不得设置在食品处理区内;卫生间出入口不应直对食品处理区,卫生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应设置冲水式便池,配备便刷,做到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香薰;应在卫生间出入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洗手池应不透水、易清洁,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配备洗手液(皂)、手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

在后厨合规达标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工信、市卫健、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等部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明厨亮灶”要求,严格规范后厨卫生管理。工作中,他们相互配合,加大检查。同时,要求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上线第三方网络平台餐饮单位后厨安装摄像头,接入云南食品安全网络“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实行全过程监控;要依法建立后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制度,并做到每天对后厨进行全面清洗,保持后厨清洁卫生,定期定时对后厨设施设备进行消毒;要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污物等,保持后厨地面整洁、排水沟通畅,不留异物、不产生异味;要加强排油烟、排气、通风等设施的清理、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满足卫生要求,保持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加强防蝇、防鼠、防病虫害管理,定期开展灭蝇、除鼠、杀虫;要加强门、窗、下水道、排风口等对外通道管理,增加防护网,防止有害生物侵入;要做到无蜘蛛网、无积尘、无虫害、无鼠迹,确保食物、设施设备不受污染。

在仓储整齐安全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市林草、市卫健等部门,在加大检查的同时,要求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清理杂物和废旧物品,保证食品和物品分类分架,防止混放造成误食误用;要对各类设施设备实施标识管理,做到标识清晰;要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消除虫害孳生和藏匿地。同时,加工、存放、盛装植物类、动物类、水产品类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类分区存放,防止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并对冷藏冷冻食品进行定期清理,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要分开贮存,避免不同类食品积压、混放;冷藏冷冻食品应有包装或密闭容器盛装,并保留或标明食品标识,避免裸露存放。在此基础上,餐饮经营单位还要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及时清理超期、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并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规范记录处置结果。同时,要禁止采购经营非法野生动物、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在餐饮用具洁净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卫健等部门,行动中:一是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设施、会操作。二是确保餐饮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清洗消毒不留残渣、不积水、不油滑,达到“光、洁、涩、干”效果。同时,一次性餐饮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三是加强消毒后的保洁管理,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入柜、密闭、不外露,防止消毒后的餐饮用具被重新污染。供餐时即时提供餐饮用具,不预先将餐饮用具摆放在餐桌。四是加强对集中消毒餐饮用具的采购、验收管理,索取餐饮用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合法资质证照,索取每批次餐饮用具的消毒合格证明文件,检查餐饮用具包装和外观,凡有食物残渣、污渍或包装破损的,不得采购、使用。

在从业人员健康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卫健等部门,在加大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通过岗位知识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严格实施晨检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凡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并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二是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进入厨房时,必须换鞋、洗手。进入厨房的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得佩戴饰物、涂手指甲;厨房区域内严禁吸烟;从业人员在从事任何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必须洗手。

在配送过程规范方面,该局牵头,联合市工信、市卫健等部门,在加大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配送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专用工具分拣、传递,专用工具定位放置,防止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二是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配送过程中,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别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食品的温度和配送时间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三是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配送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

在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和风险分级管理方面,该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等, 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确保公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同时,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一般风险)、C级风险(中风险)、 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时间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目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刘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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